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伪造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2、伪造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
3、伪造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枚以上的。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