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具体包括如下:
1、婚前个人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