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产管理人确定有争议,可以请求法院指定。继承开始的,应当依法确定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因此,对遗产管理人确定有争议的,继承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其中,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都属于利害关系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