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产生纠纷:
1、双方协商解决;
2、可以住所所在地的居委会、司法所投诉,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双方调解;
3、如果双方有仲裁协议或借款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借款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也可以向债务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