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强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被迫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欠条,撤销后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是被强迫写下的欠条,很可能会败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