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人应在得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与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取得联系,申报自己的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