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产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房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和接受的赠与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只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指明归一人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