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丈夫结婚5年,婚后一直都和他父母在一起住,丈夫的工资都是他母亲去领,不想前2 年丈夫在厂里摔伤了,和植物人差不多,到现在还在医院住着,我要是和他离婚的话我该怎么办,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孩子可以跟我吗?财产该怎么分呀?麻烦你给帮帮忙,谢谢了

离婚
2018-10-20 13: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从法律规定来看,不能申请婚姻无效,因为既然婚姻已经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婚姻,也就不存在无效婚姻了。至于申请离婚,按法律来看是可以的,因为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依法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其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在本案中,婚姻的自然基础不存在了,婚姻当事人无法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也无法享受自己的法定权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等规定,可以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但是法院出于考虑离婚后植物人能否得到适当的照顾。如果植物人一方的亲属具备有保障和照顾植物人生活能力的,法院可以判决其离婚。但法院在判决财产归属时,应当照顾植物人一方。
    如果植物人一方的亲属不具备保障和照顾植物人生活能力的,法院则不支持离婚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