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四年前结的婚,19岁,结婚一年之后才补办的结婚证,当时由于是父母以死逼迫,所以没有办法才跟现在这个男人结的婚,由于两人基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生活都是自己过自己的,双方各不相干,最近我这位女性朋友,遇见一位对她很好的男士,这位男士也不介意她的过去,愿意与她从新开始组建家庭,而我的这位女性朋友呢,她在思量再三之后。也想跟目前的丈夫离婚,然后和这位男士从新组建新的家庭,从新开始,毕竟她和以前的丈夫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四年来都是自己过自己的生活,都是以名誉夫妻的身份而在一起生活,现在她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请问一下他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以及什么说明材料这些的文件呢、、??

离婚
2018-10-20 13: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时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经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