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现年4岁三个多月,从小到大一直跟在我身边带着,离婚后,抚养权原本是归我的,但是由于我一个人又要上班,又要带他,长期下来,实在太辛苦,后跟前夫协商后,他答应他带,我可以常见儿子,所以我主动把抚养权给了他,双方私底下签了一个转让协议,但是没想到把抚养权变更他后,他以种种理由跟借口,不让我跟儿子见面,更不让我跟儿子有通电话的权利,变更后,他带走儿子后,他一次电话都没接过我的,短信也就复过几个,就是以小孩子见到我不好,不利于跟他女友培养感情为由,不让小孩子见我,我求助过他家人,最初都答应帮我劝的,但是后来被他说服了,一家人都帮着瞒,小孩子回到老家也不让我知道,现在去了那里更不让我知道,先前他们在深圳,可是现在他竟以给小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为由,把小孩子带走了,带去那个城市都不知,问谁谁都不知,两个月来,我都急得难受,这件事给我身心带来了很重伤害,请问我可以要求在变更抚养权吗?我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虽然不算非常好,但是养活儿子跟儿绝对没问题,相反是他,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欠下一屁股债,而且他现在的女友也是当初破坏我们家的小三,请问在这些条件下,我有机会在要回抚养权吗?因为他也违背协议在先,完全割断了我跟儿子之间的任何联系,请问那个协议可以作废吗?我有多大机会要回抚养权,儿子从小到大跟着我,感情跟我更深.他人在哪里我都不知,只有一个手机号码,也是不接电话的,就是官司胜了,有什么办法让他出来,把小孩子交还给我吗?

离婚
2018-10-20 13:5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 要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在经济条件上,你要向法官证明,你有比较好的物质成长环境!
    第二,从情感上,让法官法到,比起另一方,你更爱孩子,还有,孩子对你感情也更好些。
    第三,找找看,对方 离婚后再婚的可能性,或者对方是有不良嗜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第四,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大了,法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