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婚前买的房子,她家出了20W,我们家出了10W,又贷了4W,现在由我在还。现在已经住进新房,但还没有过户。她说过户写她的名字,我说写我的他不同意,说她家出的钱多,就得写她的。如果过户时户主写成我俩的名字和单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在财产分割时会有什么不同?谢谢

2018-10-20 14: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能够达成协议的,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即可。如果不能就夫妻房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来进行诉讼离婚
    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一般来说,双方可以先就离婚问题提起诉讼,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在双方离婚后再次起诉,或者协商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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