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结婚两年多了,我嫂子今年5月分的时候刚生完孩子,就精神病发作,在家里吵闹,在各大医院治疗也没有多大的效果,(她妈妈也有这种病,病状相似度很高),她现在一直在娘家了,她家里人也以治病为由向我爸爸妈妈要钱,而且数目不小,但是她家人却把她关在家里,没去治病,家里不给钱,她家人就叫她回我们家瞎闹。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现在我哥哥可以提出离婚吗?(小孩子从出生就是我妈妈在带,她没有照顾过孩子)。

离婚
2018-10-20 15:0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不给对方看望子女的,侵害了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但在这类诉讼中,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离婚诉讼的对方当事人,故其不能再做法定代理人。这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
    离婚诉讼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直接判决结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