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要找我离婚,说双方感情破裂,我们有一个8岁的小孩,最近我们确实在一起沟通较少,我不想离,她已经去法院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20 16:5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下列情形属于常见的感情破裂认定情形,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4、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包括受对方虐待,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家庭暴力包括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