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底我老公借钱(亲戚借的)一次付清了一个复式小户型的房子,今年5月我们拿证后去公证局办理了房产一人占一半的婚前财产公证(当时是准备交税金办理赠与来加我名字的),由于一直没时间去办理,拖到8月份就知道了武汉出了婚前房产出了新的规定,好像是不用交税金了直接用结婚证加名字,规定刚出台的时候,我曾经到电话到房产局咨询,对方答复说:刚出的规定,还没有下达实施,要过一段时间再咨询。然后一直到现在,房产局咨询电话就怎么也打不通了。。。

现在想问问:1,我今年5月份做的婚前财产公证有没有什么有效期?是不是一直都是有效的?

(我把公证前后仔细看了,没有说是什么时候过期之类的)

2.现在武汉婚前一次付清的房产婚后到底怎么加名字?是和以前一样交税金走赠与流程还是像新规定一样,不用交税金,用结婚证几百块就能加上名字了?

3.如果我一直没加上名字,只有这个公证书,对我来说有什么影响吗?是不是必须加上名字才算我占房产的一半?

公证
2018-10-20 18:0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房子没有贷款的,属于男方。月供那套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3,车子婚前买的也属于男方。
    4,若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你们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若起诉离婚,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