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叔叔在短期劳动者没有签约的施工现场工作了20天左右,被施工现场的电车夹住了手指,现在右手的大拇指骨折了,住院的医疗费,生活费的对方交给了我,出院后调整之后对方交给了7000元的过劳费的营养费等,你觉得以下的比较少吗

2020-07-06 19:0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伤待遇中没有营养费一条。员工工伤待遇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对骨折问题进行工伤赔偿时,工伤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的。
  • 你好,因为骨折工伤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要看收款凭证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