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付钱,人跑了,在外地施工,什么也不问,前几天你们的钱说我还了,现在十几天联系不上了,打电话就挂断或者不挂断,也就是说我一个人借一万日元,他一个月给我一千日元的利息 没人了,见到他说现在没钱了,我们看了汇款记录,我给你一万日元,你找我了吗? 那是合理的吗?

2020-07-07 17:5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跑路并不能解决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建议协商处理。
  • 联系不上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可以确定是否为家庭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可以起诉其他人。如果不是也可以通过警方找到对方,有其它资料找不到人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