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
离婚
后,孩子对男性作出了判决,但孩子一直跟着我,男性一直不付
抚养
费,所以想通过变更抚养权来对男性履行义务
离婚
2020-07-08 07: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
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
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夫妻离婚后,抚养方是男方的,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生活水平或抚养能力有了很大的变化时,双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变更抚养权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要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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