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为:首先,判断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可能构成赌博罪,但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构成
开设赌场罪。若对赌博场所有运营性与管理性,则再判断是否符合开放性标准,若均满足则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否则应认定为无罪。
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则进一步判断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是聚众型赌博罪。基于判断的经济性可采用排除法,开设赌场罪应具有优先性,因为开设赌场是聚众赌博的特殊形式,而特殊罪名通常优先于一般罪名,也契合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原理。
因此,在以营利目的前提下,若不符合控制性与开放性标准,则认定为聚众型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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