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执行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2020-07-08 11:0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的法定形式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规定表明,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是并不可少的生效要件。虽然代书人事后经过公证,公证的事实并非对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见证,反而证明了代书人没有签字的事实。
    因此,本律师认为该遗嘱的形式不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相关司法判例中,代书遗嘱忘记写年月日,被认定无效的也很常见。至于司法实践会如何来认定,暂不作评论。
  •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所以,遗嘱代理律师可以是遗嘱执行人。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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