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有两个儿子,四岁的儿子,五个月大的儿子在哺乳期。我的丈夫和我都有一个婚前住房,一个贷款买车,一个外债30万,我的丈夫的房子和我的妻子的账户在我丈夫的房子,我的丈夫的房子被买,房地产卡是我的丈夫的名字,请问如何分配财产,一个月要筹集多少?

离婚
2020-07-08 14:0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车如果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作为离婚财产分割。婚后购买的话,登记在一方名下话,看一方是否能够拿出证据用婚前财产购买,如果没有证据那么该车平分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