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无收入欠下赌债,属于共同债务么?需要什么证明

2018-10-21 13:1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形成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中可以确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夫妻双方的 详细>>
  •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
    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六)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七)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此外,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