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外执行从什么时候算刑期

2020-07-08 20:0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