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问下这样的案子怎么打?

我爷爷他们共有8个子女,大的4个是儿,小的4个是女。我父亲是老二,因为我一直读书,在加上当时我父母分家是什么也没得到,因此家里一直很贫困,所以我爷爷奶奶一直都对我父母另眼相看。在过去的近30年中,他们一直都欺负我父母,甚至到了说我父亲不是他的孩子的地步,可我父母都没怎么样。去年我爷爷奶奶要求我父母每月要支付80元的额外生活费,我父母一直都没说不拿,只是希望爷爷奶奶他们能说一句“以前我们说的话有点过分”,我父母就不计前嫌。可爷爷他们不说,并且他的两个女儿(6女儿和幺女)怂恿爷爷他们和我父母顶着干,现将我父母上告法院。我父母都知道,子女应该尽赡养义务,我父母也重来没说过不给赡养费。现在我想请问,我父亲的几个妹妹也就是我爷爷的4个女儿是否也应尽赡养义务,也应该和儿子一样?在此之前,我父母他们每年都给爷爷奶奶400斤稻谷。请问这个官司应该怎样打?

2018-10-21 19:4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外嫁女和儿子同样有赡养的义务,关于赡养的问题建议可以先通过协商来处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 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可以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注意:不分和无继承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按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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