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1999年大学落户东莞,2003年8月和2005年11月出生两个女儿,属于超生,2006年在老婆孩子户口所在地罚款手续已经完成——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老婆孩子随迁到东莞?

谢谢!

2018-10-22 09:0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因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到乙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对于户口所在地时有要求的。
  • 超生孩子不交罚款,孩子不能上户。按我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超生孩子必须要缴纳罚款(即社会抚养费),凭计生部门出具相关手续才能办理孩子入户事宜。交不起罚款可分期分批交,国家没有免交政策;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
    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超生的小孩随父或随母入户都是可以的,由你们夫妇喜欢就可以。
    但超生的小孩,不论随哪个入户,都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金额由当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当地上年人平收入计算的,可以打114查询当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电话,然后咨询他们,也可以直接去计生部门咨询。
    如果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也可以于户籍地镇级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一个分期缴纳的协议,分年缴纳(一般不超过三年)。
    缴纳社会抚养费后计生部门会出个证明给你,拿这个证明以及小孩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小孩出生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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