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有外遇我提出离婚孩子能归我吗?房子跟老人住一起,钱也没个数跟老人混在一起,孩子才几个月,离婚我的住处怎么办?我能得到些什么?

离婚
2018-10-22 09:3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其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起诉离婚。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过错方,将给予不分或者少分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