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湖北地,当初孩子上户口就跟我上在一起,老公和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有个弟弟结婚了户口也没迁出来,父母都健在,户主也是老公地名字,我们现在有一块国有土地有300多平米,需要三个户头批地,我想问一下老公能不能单独把户头立出来,他父母和他弟弟在立一个,这样我们就有三个户头了,

2018-10-22 11:0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户口迁移过程中要办理结婚登记的话,要看户口迁移走到哪一步程序了,如果户口已经从原籍迁出,还没落下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这个时候公安系统的网络上没有此人的户籍信息,如果户口迁移证还没开出来,或者已经落完了,那就可以凭双方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还有本人的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了。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1.双方离婚,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依法是不能分割的。
    2.房子是你们出钱购买的,但给了你父母,如果产权证名字写的你父母,就视为你们为的赠与,现在你们是无权处置该房屋的。
    3.如果你们要变更为孩子的名字,需要你父母同意并签订赠与书后进行公证,然后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4.孩子现在是未成年人,办理房产手续,需要监护人列名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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