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我和丈夫结婚,他是离婚的有一个孩子,我是未婚的,但是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可是计划生育办公室说我是二胎不给办理,后来孩子生了也不给开证明上户口,现在我想去外地打工要办理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说我生了二胎,要罚款才能办理,我看了婚姻法,说夫妻一方离婚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是未婚是可以生孩子的,是不是一定要我离婚,离开现在的丈夫成为单亲妈妈,我的孩子就不是二胎了。

离婚
2018-10-22 11: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胎罚款又叫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城镇居民是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 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 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 因为新计划生育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缴纳相应的罚款。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这是因为虽说目前已实施两孩政策,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是违反了当时的生育政策,还得接受处理,不会因为目前实施两孩政策了,当时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变成了合法。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
    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多年了,“提供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时间长达三十年,直到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只不过从“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只相隔了两年时间而已。
      而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的调整,主要继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  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因此,遵循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