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2月,我和家里介绍的对象订婚,彩礼和金器与男性订婚几个月,男性多次警告男性男女关系特别混乱,之后我发现他又和女性混乱,我为男性生过两次,现在男性离婚前一定要把彩礼还给男性

离婚
2020-07-10 07:5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 彩礼返还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关于彩礼返还的比例根据不同的情况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