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经人介绍认识,属于闪婚,老公有性功能障碍,夫妻生活不和谐,再加上老公的妹妹,参与与我们的生活,矛盾越来越多,最让我伤心的是,婚后怀孕由于胎儿发育不良,做引产手术时,对我不管不问,住院的钱是我借的,住院手续是我自己去办理的?种种因素综合,我不想再继续过下去,房子是他婚前买的,装修和买家具是我的婚前财产,如果我提出离婚,装修和买家具用我的钱,他应该还给我吗?他应该对我做出一些补偿吗 ?

离婚
2018-10-22 11: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你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属于你的;如果是你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离婚的时候,首付还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按照你们偿还比例分割。
  •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是不在离婚分割的财产范围之内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在婚前就具有该房产,并且没有另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通常应当由财产所有人单独享有,离婚时不会由双方来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