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都是30多才结婚之前我们没有生小孩子,怀孕了就去办证生证,后来没办到,原因是我说我是离婚,我之前没有结过婚的,后来又去改我的婚姻状况,改成了其它2个字,原因是我19岁的时候有男朋友生了一个小孩子。当时小孩子给前男友带走了,生小孩子也没在医院生没有任何的证明,连我的家人都没见过我生的小孩子。我那边计生办说我是有事实婚姻。只能把我婚姻状况改成其它。我老公这边说我那边要改初婚,因为之前没有办结婚就是初婚,所以就不给我办准生证。再过2个月小孩子要生了,都急死我了。

2018-10-22 12:1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子女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夫妻的经济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至少一人一个,如果两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抚养费方面应当各自承担各自抚养的孩子的相关费用即可。当然,应当在遵循双方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判决。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财产分配: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 有结婚证就算“法定婚姻”,也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此外,如果是没有结婚证的,要看你们在一起的时间。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一般算非婚同居。
    另外,不论是“法定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甚至是“非婚同居”,有子女的,在子女未成年前离婚/分手,都必须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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