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今年周岁20岁,在农村包办的婚姻,给了7万元彩礼钱,17岁那年结婚了,(当时还没有过17岁生日)也就是2008年的正月份结的婚,当时年龄不到没有领结婚证,在2008年的11月份生下一名男孩,但是在刚结婚不到2个月的时候,小两口天天吵架,当时妹妹还小,我们又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母亲没时间管我妹妹,妹妹每天都是以泪洗面,因为彼此没有感情,直到今年5月份回家看到妹妹,她泪流满面的向我哭诉,精神有点忧郁,爱发呆,我好心痛,想把妹妹解救出来,因为他们至今还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孩子2岁半了,对方家庭不愿意,非得让我们拿出那7万元的彩礼钱,才肯放人,母亲也不管,请问这样的事情,我们改怎么办?

2018-10-22 1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你应及时与律师咨询,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
    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生育政策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缴纳额外的费用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才可以上户口,真正享有婚姻法上规定的和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生第二胎。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的孩子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并且其管理方法有国务院和各地方制定规则。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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