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我的身份是儿媳,我老公是两兄弟,都已经25岁以上了,公公婆婆最近在闹离婚,原因是我公公不喜欢我婆婆出去打麻将,但是婆婆认为这是她的自由,她也不玩大,打很小的麻将,前两年因为他们的大儿子赌博,输了快两百万,公公就拿这个问题当借口要离婚,婆婆也不妥协,她说如果我公公不让她偶尔玩一下麻将,那她就同意离婚。家里开了一家宵夜店,五年来一家人一起在店里做,大儿子欠的赌债几十万现在一家人帮他还,包括我老公也在店里帮忙,而大儿子每天无所事事,还在外面混,家里还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建房,一套商品房还在供,都是他们婚后的财产和债务,因为五年来我老公一直在店里做,工资只给了零花钱,说爸妈存着,商品房本来是买给我和老公,但名字写的不是我们的名字,那如果他们离婚了,这些债务还有房子要怎么分呢?还有,我公公外面可能有女人,但是没有证据,我只看过那个女人发给他问他要钱的信息,我记下了那个女人的手机还有名字,我该怎么办呢?

2018-10-22 14:5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分割会存在争议,具体情况应当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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