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孕现女方又不想结婚了怎么办

2020-07-10 19:1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未婚先孕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需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 1、首先未婚先孕不违法
    2、然后结婚。如果到了结婚的年龄,双方自愿结婚的,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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