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与他父母同住,其母亲多次挑拨我们夫妻关系,我丈夫也同其母亲一起指责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去哪里都要汇报,动不动就对我辱骂,要不就不予理睬,丈夫与其父母对我精神上进行折磨,我接受不了跑回娘家居住,丈夫跑来大吵要把我抓回去,说我跑出家门就要抓回他们家去处理。他找我谈说要离婚给其40万,我没有这个能力,只能去法院起诉,他在法庭上说对我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法院就判决不离婚。判决之后我去婚后住的地方想拿些衣服和当时结婚父母买的车子,他家大门门锁已换了,不让我进去,报警后进去房门锁着,不给我拿东西,车子钥匙也被他们收起来不给我,结果在警察调解下就拿了几件衣服,期间他和他母亲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其后几天他又和他母亲带着人跑到我娘家站在门口破口大骂,败坏我名声,邻居都可以作证,其母亲还躺在我家门口耍无赖,无奈报警,他们就跑。后来他有单独跑到我娘家骂我,要把我抓回去,我反抗,他动手打了我,报警,警察把他抓到派出所,他把他父母叫他派出所又对我进行侮辱和谩骂,还企图打我,最后警察出面我才得以离开。期间他多次跑到我单位要抓我回去,还在单位败坏我名声,我精神上受到很大折磨。不知道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法官是否可以考虑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
2018-10-22 16:4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暴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暴属于自诉案件,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严重可以公诉),虐待罪等起诉。
    关于判刑多少,具体看其情节状况.。虐待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离婚诉讼的证据较多,以财产方面是证据为例,这一方面的证据主要涉及共同财产的存在、共同债务的存在(而最主要是对方在自己的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债务)。至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女性当事人收集这方面证据是处于劣势的,因为大多数的家庭主要是男方在挣钱并掌管财权,因此对于家庭中的存款或借给别人的现金等财产是很难掌握的,那这就需要女性当事人平常多留个心眼,观察男方平常存款的银行名称、户名(当然有帐号最好)或借给别人的钱家中是否留有借条等,而我们律师平常遇到最头疼的是后者,即共同债务的存在,尤其是对方向自己当事人的父母或亲戚的借款,因中国人碍于情面,很少打借条,因此离婚时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电话录音就是一种取得证据的最有效的方式,收集证据一方可在起诉前以很平和的方式与其配偶协商关于离婚中涉及的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问题,通话中有意识地提到在自己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借款,如果对方认可或只对数额提出异议,那么类似的录音就是较好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