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按揭了一套房子,婚后老婆要求把名字加上去。但是问了房管局,房管局说找按揭银行,又找了银行,银行说在按揭没还完之前,不能加名字。但是又有朋友加起过的。如实在不能加,我想写个协议书,大致内容就是房子老婆要占一半,不知道这个协议书该怎么写,且有法律效应吗?

2018-10-22 19: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 长久而稳定的家庭生活最关键的就是双方彼此信任,彼此理解,朝着共同目标努力,对家庭和婚姻承担起各自的责任。而婚前协议书是双方一致同意后才签订的,所以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签婚前协议的,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双方都要尊重彼此的意愿,不要列出一些无理取闹、伤感情的条款。
    对于婚前协议书上约定的做饭洗碗,还有出轨等条款是不是都有法律效力呢?像规定婚后谁负责刷碗,谁负责洗衣,这些都是不由法律进行规范的 ,所以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一些从财产等方面出发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协议的首要原则就是彼此尊重双方。如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就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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