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是外地人在我家做上门女婿,我们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这几年他沉迷赌博,经常打我,家产也被他输光了,还欠了些赌债,亲戚多次劝解无效,我不敢起诉离婚,因为他说在我家十多年,如果我提离婚就要赔偿他一大笔钱,而且孩子也要带走,我现在外面打工,好想早点结束这段婚姻,我不敢回家,也没有证据,不知该怎么办,我想成功离婚,孩子跟我,请律师详细解答

离婚
2018-10-22 23:0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