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离婚。。但是她又跑去外地了!每次离婚都是她提出来的。我同意了她又老是找借口说没商量好。我说到民证去商量协议离婚但是她就是不去。。然后她又要求每个月只给孩子300元生活费,孩子的学费,医疗费,什么都不管了。。。就只认这300元,然后就又要求什么时候想见她都要见。。。我不同意我说1个月只能见一次。我说如果是300元的话那就一次或者每年一次的给断。。她又不干了。。。反正就是老拖起。。还说反正现在不要脸也不要命。。就是不离婚也不给孩子一分钱。。。也不管孩子。!我就不知道现在怎么办了。。。怎么样才能把婚离了然后把孩子该有的权利给争取到。。。。请帮帮我!谢谢!

离婚
2018-10-23 07:0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双方如果决定离婚的,可以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离婚以及相应的问题,如果可以就子女的归属以及抚养费和财产等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合意的,就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进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有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且依法对子女成长进行相应的帮助,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
    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 你好,离婚方式有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如果协议不成,就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孩子出生证明,财产信息等有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