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在离婚之前所借的一笔负债,不起作用与婚后生活和养育,并且没经妻愿意,私自贷款,属不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离婚协议书上标明全部负债由男性担负,那女性有责任要还款吗?

离婚
2020-07-12 09:1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 要具体分析! 如需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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