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先受伤了,骨头脱臼了,医生说要打石膏,当天星期六,石膏房医生下班了,星期一叫石膏房医生去了,什么也没说,没有打石膏,最后一根骨头没有恢复,去了医生,医生问我为什么不打石膏,手术结束了伤害了后遗症

2020-07-12 09: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可以去做鉴定的,可以去做,
  • 要从病历资料中去分析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是医院不当的医疗行为,造成的患者的损害,如果是,医院就需要承担责任,可提供病历资料给律师,律师为你分析医院是否存在责任,详细沟通,可来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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