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交强险过期,借给了朋友,然后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车外借,第三人开车出了事故,致人死亡,请问我将没有交强险的车外借有责任吗?当地法院的判决下来了,因为没有交强险,判我(车主)赔11万,而肇事者只赔3万元,借我车的中间人居然没有一点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0-23 10:5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方面: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亲属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对方又死亡的,很可能是以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7天;
    3.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侯审,取保候审一般要交押金,很少是提供保证人。押金2000元是最低的。
    最高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民事赔偿方面:
    1.按一般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包括:抢救中发生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 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赔付范围内赔付,超过部门由肇事司机赔付。
    3.建议最好调解解决,取得对方家属谅解,对影响刑事量刑。
    4.建议你看下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认定司机负全责的具体理由及法律条款。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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