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女儿今年五岁了,从出生就是我一个带,四岁多时我再婚了,现在想给女儿改姓,户口在我的户口上,需要什么手续,他的父亲已经找不到了

2018-10-23 11:0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更改姓名(姓、名)的手续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受刑法处罚的人和正在劳教的人,一律不得更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
    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通常情况下,再婚时户口本上是会显示的,如果你想再婚,那你先把婚给离了才能再婚!否则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你可能会构成重婚罪的!
    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再婚的,在户口本上估计会显示。
  •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  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
    (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就你们的情况,去你或者女友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领取结婚证需要出具身份证与户口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地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准生证是在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结婚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两者是有区别的,准生证是准许怀孕的一种手续,而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时医院出的证明,这两者也不一样,办理准生证只需要一点手续费,不会很多钱。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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