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电动车向反方向直行,对方也是电动车拐弯撞倒我,双方都受伤了! 判定双方的同等责任。 伤了头,缝几针就有血肿! 出院疗养。 她腰疼,接受了手术。 她的医疗费用比我多得多,对方让我赔偿。 这种情况有赔偿限度吗? 她花了三四万美元,还得赔偿一半?

2020-07-12 14:41: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在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时(即结案时),对患者尚未发生的续医费不能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予以给付。因为续医费是指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者未来治疗的费用,由于患者的体质、病情差异和各医院等级、技术水平、收费标准的不同,无法确定续医费数额,任何医疗机构或鉴定部门的估算都是不准确的,必然会损害医患一方的利益。
    故条例规定续医费的主张是在“结案后”;
    2)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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