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方,结婚4年不到,儿子3岁了,一直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后,协议书上写的婚前财产就是嫁妆吧,归个人所有,其他的只跟他分了个电脑,电脑是我买的,说要留给孩子,也不作价,就是一定要,后来显示器归我,主机归他,说我提出来离婚就是什么东西都不给我,都是他们的 抚养费我每年给一次,但是回家拉东西的时候他都不给了,只让我把被子和衣服拉走,结婚首饰也要走了,其他的都不给了,我能不能去派出所或者法院备案或者起诉以后抚养费也不给了啊?是他们不按协议书办事。

离婚
2018-10-23 19: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对方不支付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包括协议登记离婚和向法院诉讼离婚。因此,双方对离婚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又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求向被告居所地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居所地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具体看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对于抚养权和抚养费你们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原则,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