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她2003年底结婚,婚后感情还不错,从2006年开始,她爸爸搬进我家,矛盾越积越多,并开始分床,她睡床,我睡沙发,直到2011年4月她提出离婚,我俩都没有外遇但互相怀疑,也没家暴,为了孩子我本不想离,可她于2012年4月再次提出离婚,我们有一7岁的男孩,我是教师月薪1900元,她无业没收入,她趁我上班的时间把我家里的共同财产全部偷运到她娘家,就连碗筷灯泡都没留下,一年多来她一直居住娘家,房子属婚后财产,一直由我居住保管。她把孩子强行带走后一直关在家里,造成孩子智力低下,她既不让孩子上学,也不给孩子看病,她本身有自闭症。一年多来,我数次去看孩子,只有带钱去才让我见孩子,隔两天再去又不给开门,我日夜思念儿子。请问,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8-10-23 19:2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哎离婚时可以对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因为一方有暴力,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结果的情况下,应当到法院通过诉讼来解决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原则上离婚财产是一人一半,平均分配,有过错的一方少,孩子归属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良好的一方,孩子有一定的财产分成。
  •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双方还是一方签的购房合同、交的房款、房产证是一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的财产。如果房产证是一人的名字改成两个人的名字,或一个人的名字改成另一个人的名字,都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名子的变化,叫夫妻更名,不需交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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