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在国外工作5年,现因男方有外遇,双方协议离婚。请问财产该如何分配?



男方要求抚养孩子,但其本人不在身边(长年在国外),请问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给抚养费由女方抚养孩子?

离婚
2018-10-24 07:0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只有一方无法办理,建议通过法院处理。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这个必须双方亲自到,否则办不了。 二是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然,如果双方对所有离婚问题都协商一致,但一方在国外等原因不方便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在法院以调解或判决的方式离婚。n比如在国内一方在法院起诉,国外一方委托代理人在国内参加诉讼,如就所有问题协商一致,可由法院调解离婚。
  • 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 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