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意外死亡,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2020-07-14 13:0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外死亡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职工因工死亡后,需要照顾到其其直系亲属,按照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 工伤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即为该直系亲属,有多少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就应该做多少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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