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在2008年全款给我买了一套房子,2009年结婚,婚后妻子要求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请问如果加上是不是离婚的时候房子要分给她一半?

离婚
2018-10-24 10:1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如果您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话,在之前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要将另一位也加到房产证上的话,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在申请原因中将事由写清楚,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但是目前已经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了,而是不动产登记证书。
    这种情况的办证费用主要就是一个登记费费用,登记费是全国统一规定的,住宅的话是80元,非住宅的话是5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