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的钱,他丢了钱,他丢了妻子的债。我还是妻子,我有声音,他有证据证明他妻子欠她钱。

2020-07-14 19:0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录音文件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不过在录音过程中需要注意下一些事情: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的。你以后可以试试匹诺曹录音,可以来去电通话录音,文件即时上传到云端,还可以进行公证出具。
  •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
    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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