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给我立个遗嘱百年以后房产给我,并经过了公正,请问到他们百年以后我要房产变更时,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到场签字

2018-10-24 12:1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变更,分好几种型式,要是买卖型的花钱多点,要是继承或者转让就花钱少点,
    购买别人已经办过证的,需要有双方协议,需要交纳契税交易的百分之四,需双方到场。
    继承或亲属曾予,继承的要父母及所有子女到场签字,公证,交纳相关手续费就可以,直接出证
    购买别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拿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权属证明到房产所真接办理。
  • 关于立遗嘱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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