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如何确认

2020-07-15 05: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受理立案;
    2、在法院立案之后,应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一般将通过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案件;
    3、等待案件开庭时会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4、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上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
  •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 破产债权申报的程序如下:
    1、企业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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